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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出臺食安風險管理機制 將對照開罰違規廠商

2013-11-21 10:11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20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因應黑心食品連環曝光,臺灣“行政部”今日公佈將在臺實行食品安全風險分級,按照産品出現的問題及危害程度,食安風險共劃分為4級,不同級別對照不同的食品衛生管理罰則,且設有不同的因應機制。根據媒體報道,該分級機制內容如下:

  第一級、短期食用,立即危害:産品將被沒入銷毀,負責廠商(製造商或進口商等)應立即主動公告、追查,並聯繫消費者回收。

  第二級、不符合食品衛生法規,但無立即危害:産品將被沒入銷毀,負責廠商(製造商或進口商等)應于期限內主動公告及回收。

  第三級、摻偽假冒或標示誇大:産品將被沒入銷毀或限期回收改正,負責廠商(製造商或進口商等)應于期限內主動公告及回收。

  第四級、標示不實或不完整:産品須限期回收改正,負責廠商(製造商或進口商等)應于期限內主動公告及回收。(台灣網 李帥)

[責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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