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周波不久前表示,作為全球三個發行伊斯蘭債券的國際金融中心之一,香港在發展伊斯蘭金融業務、服務“一帶一路”戰略中的作用很獨特。這是“香港所長”、“國家所需”,是香港的優勢所在,也是機遇所在。
早在2007年,香港特區政府在施政報告中就首次提到要開拓伊斯蘭金融市場,將引入伊斯蘭金融及在香港發展伊斯蘭債券市場列為政府的重要措施。但直至2013年,特區政府才首度提出在政府債券計劃下發行伊斯蘭債券,並已在2013年7月修訂相關稅務及印花稅法例。自2007年至今,伊斯蘭金融在港的活動並不多。有人認為這是因為有關産品在市場上缺乏必要的推介資訊,對這些産品陌生的投資者,較難獲得交易如何進行、價格成交過程等資訊,使得這類産品在二級市場不大活躍。
伊斯蘭金融曾在2008年金融風暴前發展順暢,幾乎成為取代高風險金融産品的先鋒。但由於2008年時迪拜房地産市場泡沫破滅,加上石油價格持續下跌,令伊斯蘭金融一時失去了部分活力。國際金融市場在2008年後版圖震蕩,市場對於監控風險、金融産品內容、甚至銷售過程有重大整改,伊斯蘭金融同樣受到一定限制。特別在雷曼債券事件後,香港金融監管當局更是採取措施,防止客戶在不明不白下買入産品。
香港要想發展伊斯蘭金融,首先要培養能説阿拉伯語的國際人才。香港銀行業在伊斯蘭金融市場不太活躍的情況下,可能不太願派遣專家或中層人員到伊斯蘭國家培訓。所以,在“一帶一路”的主題下,香港金融界應該考慮香港可以成為中國伊斯蘭金融市場和中東各國間的超級聯繫人角色。比如2009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工作報告正式提出了爭取創辦伊斯蘭銀行的計劃,2010年初,寧夏銀行在寧夏開展伊斯蘭金融試點。香港的金融人才在前往伊斯蘭國家培訓的同時,應思考內地伊斯蘭金融發展空間,如在寧夏開拓伊斯蘭金融業務的前景,引進國際資金鏈走入寧夏伊斯蘭金融業等,為意欲開發中國伊斯蘭金融業市場的“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引路。由於香港在法制、監管、反恐、反洗錢上具備一定經驗,香港金融專家在兼備了伊斯蘭金融知識後,亦可為當地政策環境、金融體系安全方面建言。
(作者為浙江省政協港澳臺僑特邀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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