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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子在港洗錢百億港幣潛逃 擔保人千萬元充公

2014-04-08 10:28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內地女子在港洗錢百億港幣潛逃擔保人千萬元充公

  蕭炎坤被充公五百萬元(港幣)人事擔保,庭外大呼無奈。

  中新網4月8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涉嫌前年洗黑錢達100億(港元,下同)的年輕內地女子趙丹娜,去年獲准以鉅額保釋金3000萬擔保候訊,但趙本年初棄保潛逃,創近年棄保金額最高紀錄。趙的兩名擔保人——博愛醫院前主席、現榮譽顧問蕭炎坤及其堂叔趙端誠,7日到香港荃灣法院應訊,向法庭解釋不應充公他們保釋金的理由,惟不獲接納。兩人各100萬元現金須被充公,並需于6月16日或以前繳付各400萬元保釋金。

  犯洗黑錢罪的內地女子趙丹娜(22歲)棄保潛逃,遭法庭充金3000萬元外,更累及兩名擔保人被充公合共1000萬元人事擔保金。沒有律師代表的蕭昨在庭上表示,自己是本著同鄉互助精神,眼見被告被還柙半年,才應其堂叔及丈夫所托,答應擔任擔保人,認為趙丹娜年幼無知,才遭人利用捲入洗黑錢案,“她根本無能力運作一百億元”,更指自其失蹤至今,已花了很多精神和時間,來回深圳十次,向其丈夫張永安及家人打探消息,希望可以弄清楚趙身在何處。

  蕭指,他並不相信被告逃走,但被告確實失蹤,所以根本無從證實她到底是潛逃還是非自願消失。

  被充公五百萬保釋金,蕭于庭外大呼無奈,但不後悔答應任擔保人,更指自己樂善好施,以往所捐出的善款不下數千萬。對於被告是否非自願消失的説法,蕭表示為免被告家人遭牽連,不願多作透露。

  另一名擔保人趙端誠透過律師求情指,他已經做了能力所及的事,希望法庭可考慮其女兒即將到英國升學而只充公部分保釋金。惟控方指趙違反承諾,沒有確保被告居住在其住址內,更引用數案例指,除非情況特殊,不然應全數充公保釋金。

  裁判官在考慮過兩人陳詞及供詞後,認為兩每人平均沒有盡到作為擔保人的責任,而且蕭更不是一位誠實可靠的證人,指他既不清楚被告的日常舉動,更要從警方口中才得知被告失蹤消息,因而下令充公兩人所有保釋金。

  已遭法庭頒令通緝的22歲被告趙丹娜,暫被控一項洗黑錢罪名,指她于2012年12月6日至21日利用其中國(香港)銀行的戶口,清洗800萬元黑錢,控方其後揭發,涉洗黑錢金額高達一百億港元,共涉及8個銀行戶口。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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