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發佈應對疫情“旅遊十條” 設1億元專項扶持資金
中新網三亞2月5日電 (記者 王曉斌)記者5日從三亞市委宣傳部獲悉,針對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本地旅遊企業(含景區、酒店、旅行社,以下簡稱“旅遊企業”),三亞市當日發佈關於有效應對疫情支援旅遊企業發展十條政策措施,支援旅遊企業發展。
該措施包括:
一、設立專項扶持資金。市財政安排1億元專項用於穩定三亞旅遊市場,支援旅遊企業發展。
二、及時發放獎補資金。對符合《三亞市旅遊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三亞市旅遊、文化、體育大型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三亞市促進旅遊行銷獎勵辦法》《三亞市鼓勵拓展境外航線財政補貼實施辦法》《三亞市企業減負財政獎補實施方案》獎補條件的旅遊企業,市財政于2020年2月底完成獎補撥付。
三、強化金融政策支援。各金融機構要為資金週轉困難的重點旅遊企業提供低息貸款,市財政給予貼息扶持。已有貸款還款困難的旅遊企業,金融機構不抽貸,適當展期,市財政給予貼息扶持。貸款困難的中小旅遊企業由市融資擔保公司提供擔保,市財政給予貼息扶持。
四、實施稅收減免和緩繳。旅遊企業可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符合條件的旅遊企業可申請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産稅。對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加快增值稅留抵退稅辦理。
五、減免海域使用金。旅遊企業可申請減免旅遊用海海域使用金。
六、緩繳水電氣等費用。旅遊企業可申請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天然氣費、垃圾處理費延期3個月繳納。
七、減輕企業負擔。旅行社企業可申請使用旅行社品質保證金,最高不超過總額的80%。旅遊企業可申請緩繳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申請住房公積金緩繳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
八、降低企業房租。對租用國有資産類經營用房的,疫情停業期間可予免租,恢復營業後3個月租金免除。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社會各類企業業主(房東)與租戶協商減免租金。
九、支援企業不裁員。政府通過就業補助資金、職業技能提升資金支援旅遊企業對職工開展技能培訓,確保旅遊企業職工穩定就業。
十、抓好景區酒店升級改造。鼓勵旅遊企業在疫情期間對其經營場所進行改造升級,政府提供規劃、施工許可等政策支援。
據了解,上述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中央、省出臺相關支援政策與本政策重復的,企業可擇優選擇,但不重復享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