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臺17條措施支援小微企業渡過難關
浙江出臺17條措施支援小微企業渡過難關
新華社杭州2月5日電(記者俞菀)記者從5日召開的浙江省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對部分小微企業經營造成了影響。浙江省制定出臺幫助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17條政策意見,從要素成本、財政稅收、金融保障、外貿出口等方面提供支援,意見將在2020年2月至4月之間執行。
浙江省經信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支援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針對性措施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是加大小微企業降低要素成本的支援。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用電、用氣和物流成本,工業用電價格根據國家政策及時調整,工業用水、天然氣的價格下調10%,期限為3個月。
二是加大對小微企業的財稅支援。對因疫情導致生産經營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可申請減免。
減輕企業社會保險費用的負擔。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確定。
三是加大財政資金的支援力度。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小微企業,境內外展會的費用給予補貼支援。對承租國有資産類經營用房的小微企業,第一個月房租免收,後兩個月減半。
加大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援。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各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因疫情面臨還款困難的企業,暫時續貸、減免利息。
四是加大小微企業外貿出口支援。為小微企業辦理不可抗力證明,降低檢驗檢疫費用,提高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