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中新社記者 張雲 攝
據發改委網站消息,發改委批復中國鐵路總公司分期發行中國鐵路建設債券3000億元,所籌資金2000億元用於鐵路建設項目和裝備購置,1000億元用於債務結構調整。
發改委要求,債券在批復文件下達後一年內,採用跨年度方式發行。其中2016年發行1700億元,550億元用於長沙至昆明鐵路客運專線等31個鐵路建設項目,500億元用於裝備購置,650億元用於債務結構調整。各期鐵路建設債券由鐵路建設基金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各期債券承銷團由28家承銷機構組成,包括中國進出口銀行等8家銀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證券公司。發行人從上述承銷機構中確定各期債券承銷團的參團成員。各期債券承銷團的主承銷商不超過6家,承銷團成員結構應符合相關規定。各期債券由主承銷商組織承銷團,以餘額包銷的方式承銷。
各期債券均為實名制記賬式,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發行系統招標方式,通過承銷團成員設置的發行網點向境內機構投資者公開發行,投資者認購的債券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的一級託管賬戶中託管記載。
各期債券發行期限均不超過10個工作日,應在本批復文件下達後一年內發行完畢。中國鐵路建設債券為政府支援債券,其投資人所得稅減半徵收的優惠政策繼續延續。主承銷商和你公司在各期債券發行期滿後20個工作日內應向我委報送承銷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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