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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紅利漸顯

2016年08月19日 13:08:57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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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北京8月18日電(記者 李曉喻)中國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紅利正在釋放。記者18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截至目前,除7項稅務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保留外,80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已全部清理完畢。

  此前,中國稅務部門審批事項多、環節多,一定程度上給納稅人帶來了負擔。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不少行業、企業亟待“輕裝上陣”之際,減輕辦稅負擔,提高辦稅效率成為穩定經濟增長,深化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

  對此,國稅總局自2013年起持續推進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通過清理非行政許可,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等措施,砍掉審批“高門檻”,為納稅人掃除辦稅障礙。

  從推行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規範“1.1版”,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對納稅信用好的企業直接實行先退後審,到將中國稅收居民證明的開具許可權由市級稅務機關改為縣級稅務機關,精簡報送材料;從列出“責任清單”,讓納稅人清楚辦稅,到取消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審批,簡化小微企業享受稅收優惠的備案手續,減少中間環節,一系列改革舉措為企業,特別是沿“一帶一路”走出去的企業減輕了辦稅負擔,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好。

  “過去大半個月才能退出來的稅,現在不到一週就到賬了!”青島市綺麗集團副總裁孫女士給記者算了筆賬:按去年的退稅額測算,辦稅過程提速後一年能給公司節約12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的運作成本。

  除取消非行政審批事項,為納稅人辦稅“減負”外,官方還多措並舉提高辦稅效率。

  繼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全面實行“一個窗口”辦理,加快實現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後,國稅總局今年初發佈《關於稅務行政許可若干問題的公告》,對保留的7項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的各個環節進行簡化和規範,解決以往審批制度的“碎片化”問題。同時,在全國全面推行受理單制度,大大簡化對稅收優惠的審批事項。

  今年7月,國稅總局進一步明確,要實行辦理時限承諾制,對於程式簡便、可現場辦結的事項,要即時辦結;對於需要實地調查、上報審批或其他不能當場辦結的事項,應在受理單中明確註明不長于法律、法規規定的辦結時限。

  這些舉措讓企業嘗到了甜頭。

  “現在只要符合優惠條件,在季度申報時就可以預先享受優惠,等年度匯算清繳時再到稅務局備案,非常方便”,泰普生物科學(中國)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李勁告訴記者,去年公司350萬元的稅收優惠“第一時間便兌現”,使其有更多資金投入新産品研發。

  分析人士認為,持續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並非權宜之計,而是“啃硬骨頭”的長效改革。這項改革將服務於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推動形成公平公正的經濟發展環境。(完)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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