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1月5日專電(記者何偉)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發改委和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在公共領域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明確PPP模式的適用範圍、操作流程等,為各市縣PPP項目規範實施提供重要依據。
意見明確,項目選擇社會資本方要在省級以上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採購資訊發佈媒體上發佈,依法、公開、公平、公正採購。通過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項目,由項目實施機構報同級政府審核通過後組織實施,將項目財政支援責任納入中長期財政預算統籌安排。需要政府付費的項目,在確保項目按合同要求進展的情況下,政府方應嚴格執行合同約定進行績效評價,及時辦理支付手續,切實維護地方政府信用,保障公共服務有效供給。
意見指出,PPP項目重點關注公共産品和服務領域,關乎民生,在項目合同中不僅要約定按效付費,還要建立符合項目實際的超額收益分享機制,防止PPP項目演變成獲取暴利的平臺,偏離提供高效、優質公共服務的初衷。
截至2015年11月,財政廳、發改委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向各市縣徵集了248個項目,計劃總投資3961億元。廣西區財政廳與民政、住建、交通、環保、衛生計生等部門聯合發文,正在嚴格按照PPP項目要求徵集第二批自治區項目,目前已新入庫項目60個,計劃總投資1200億元。
據了解,下一步,廣西將研究出臺PPP相關支援政策,推動PPP項目規範實施、科學發展。
[責任編輯: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