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南昌市開展公共租賃住房分配配租資格搖號活動,此次可供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為5910套,具備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有24218戶。搖號結束後,將在10月27日前陸續完成房源分配。
10月27日前陸續完成房源分配
按照《南昌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第一優先順序家庭、第二優先順序家庭和被徵收家庭共3842戶將自動獲得配租資格。也就是説,本次可供配租的5910套住房中,還剩下2068套住房面向20376戶其他符合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進行分配。
搖號活動結束後,南昌市住房保障部門將根據各區(開發區、新區)中簽情況,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則在全市範圍內調劑房源;然後,由各區(開發區、新區)通過搖號方式實現“人—房”對應,完成住房分配工作。房源分配將在10月27日前陸續完成,最終將有5910戶家庭圓住房夢。
據介紹,參加了此次分配的未中簽家庭,可以繼續參加2015年度公共租賃住房分配,無須重新提交申請資料。未中簽的每人平均年收入在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1倍以下的家庭,可以領取租賃補貼。領取補貼時間從2015年11月1日起計算。
中簽家庭可無償自願換房
在分配工作結束後,保障性住房中簽家庭之間可以按照“政府搭建平臺、群眾自找對象、無償自願調換”的原則,換房範圍不再限制行政區域和分配時間,在由互換雙方共同向區(開發區、新區)住房保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登記,經南昌市住房保障部門同意調換住房後,每戶中簽家庭可調換一次。如發現違反調換原則的行為,取消互換雙方的承租資格,2年內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另外,按照相關政策規定,中簽家庭如果主動放棄配租資格或承租中簽房源的,2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以騙取低保、特困人員待遇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資格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即使已經分配到了具體房源,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也將由所在區(開發區、新區)住房保障部門收回。
[責任編輯: 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