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改革啟幕 首批"農地"八月底入市
農村“三塊地”改革試點中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即將邁出實質性步伐。《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已被授權為國家級改革試點的33個縣(市、區)中的首批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將於本月底入市開拍。
今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33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産管理法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其中,北京市大興區、重慶市大足區等試點區域的改革方向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記者了解到,這幾個試點區中的首批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將於8月底入市開拍。不過,目前還沒有任何試點正式公佈相關改革方案,各個試點區對當地改革工作進展情況也三緘其口。
實際上,對於農村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基本原則,早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中就有所表述。《決定》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
而在去年底發佈的《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中,針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中央進一步明確,要完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産權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範圍和途徑;建立健全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監管制度。
北京農村産權交易所高級經理趙忠煦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市場對於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拍賣的關注點集中在收益分配上,雖然政府提出了和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價同權,但和國有土地入市收益直接進入財政不同,農村集體土地入市的收益需要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等多方利益,尤其是隨著農村集體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個人收益該如何在分配中得到公平保證尚存難題。
在確定改革試點區域時,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曾強調,試點行政區域只允許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非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不得入市。入市要符合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條件。入市範圍限定在存量用地。同時建立健全市場交易規則、完善規劃、投資、金融、稅收、審計等相關服務和監管制度。
此外,還要求各試點嚴格限制在經法律授權的縣(市、區)開展,非試點地區不要盲目攀比,擅自行動,確保試點封閉運作,風險可控。
7月13日,重慶市專門召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工作相關會議。針對當地的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工作,重慶市副市長陳和平要求,“改革試點必須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等底線,並做到封閉運作、風險可控,確保2017年底前完成試點。此外,要求改革試點最終探索出既有重慶特色、又可以在全國推廣的模式”。
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土地專家鄒曉雲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類似重慶等試點區域的改革方案順利推進之後,未來農村集體用地進行市場化流轉的空間將會很大,這也有利於打破當前城鄉二元體制的土地結構。
此次改革涉及的土地資源總量豐富。據調查推算,截止到2013年底,全國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面積約為4200萬畝,佔全國建設用地總量的13.3%左右。有專家分析稱,隨著首批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即將入市開拍,為了保證拍賣公平公正公開,相關試點地區極有可能將在近期陸續公佈改革方案。此外,試點區域在改革過程中,針對出現的問題,將不斷完善改革總體設計,最終會總結出面向全國的可複製、能推廣、利修法的改革經驗。
[責任編輯: 吳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