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通緝令李華波被遣返回國 貪污公款近億
北京5月10日電5月9日天下午15時29分,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經過四年多持之以恒的追逃,潛逃新加坡的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被遣返回國,檢察機關隨即向其宣讀了上饒市人民檢察院逮捕決定書並交付執行。19時15分,江西檢察人員乘坐CA1581次航班將李華波押解回江西。據悉,這是全國檢察機關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中首個成功的國際執法合作案件。
李華波,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號碼A-1256/2-2011,涉嫌貪污公款9400萬元,2011年1月潛逃至新加坡。2011年2月13日,李華波因涉嫌貪污罪被鄱陽縣檢察院立案偵查。2006年至2010年間,李華波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先後多次騙取鄱陽縣財政局的基建專項資金共計9400萬元,並將個人分得的約7200萬元贓款中的2900余萬元轉移至新加坡,其餘款項用於到澳門賭博、個人消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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