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錢衛華)在亞馬遜網站買了3條水晶吊墜項鍊後,認為知名網站銷售假貨,今年48歲的劉艷清將該網站所屬的北京世紀卓越資訊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紀卓越公司)訴至法院。昨日上午,朝陽法院審理後認定在亞馬遜網站上銷售的水晶吊墜為倣水晶吊墜,世紀卓越公司損害了消費者全面知曉商品資訊的權利,構成欺詐。
昨日上午8時40分,朝陽法院開庭審理劉艷清訴亞馬遜網站銷售假水晶吊墜一案。
庭上,劉艷清訴稱,2014年5月19日他在亞馬遜網上買了3款水晶吊墜,一共花了449元,據網頁資訊介紹,3款吊墜都説是天然水晶。買回後,經珠寶檢測中心檢測,結果都是倣水晶,3款吊墜都是假貨,亞馬遜欺詐消費者,故訴請法院判令世紀卓越公司退還貨款449元,並3倍賠償1347元,以及檢測和誤工費共400元。
庭審中,世紀卓越公司認可上述3款吊墜的材質均為倣水晶。該公司法務辯稱,劉艷清所買的3款吊墜中,玲飾界吊墜、LACEY吊墜兩款均由兩家網店所賣,亞馬遜只是電子商務平臺,且已審查了兩家網店的資質,盡到了監督等義務;對於另一款瑞福恒吊墜,雖為亞馬孫網站自營商品,但在該吊墜銷售前,公司已進行了相應的審查驗收,並驗證了鑒定證書,在收到起訴狀後,公司也對該類産品的説明予以更改。公司認為劉艷清是知假買假,故不同意賠償。
劉艷清坦承自己就是職業打假人,且手下有七八名工作人員專門來打假,併為此拜師學習珠寶鑒定技術。對於世紀卓越公司主張劉艷清知假買假、不具消費者身份的抗辯,該案審判長認為,該案並無證據證明劉艷清買了3款吊墜不是用於生活消費,故不予採信該意見。
朝陽法院審理後沒有支援劉艷清對玲飾界吊墜和LACEY吊墜兩款的訴請,判決世紀卓越解除與劉艷清之間關於瑞福恒水晶吊墜的買賣合同,世紀卓越退還劉艷清貨款289元,並3倍賠償劉艷清867元,並賠償劉艷清三分之一檢測費67元。
宣判後,劉艷清及世紀卓越公司當庭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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