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6日北京消息 6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記者會,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副部長劉昆就“財政工作和財稅改革”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按照地方債務的甄別工作要求,省級部門應該在1月5日之前就已經把地方債的甄別結果上報財政部,但結果現在我們還沒有看到。有觀點認為,這可能是最後一次把存量債務認定為地方債的機會。因此,融資平臺可能會傾向於多報賬。這樣的結果就有可能大大比2013年的時候審計結果要多。請問樓部長,地方債規模是不是出現了一個“激增”,區域性地方債務的危機會不會出現?
樓繼偉説,我覺得你好像是做過財政工作的,特別理解各個地方的心理。你剛才講到了,2013年審計署公開了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的地方債務審計情況,地方負有直接償還責任的債務10.9萬億。我們又對這次審計後一年半以來地方的存量債務做了一次統計,確實如你所説,“正在審核”,你的心理摸得很準。但是審計的時候,各地是不是儘量搞得少點?這次甄別工作佈置後,他們是不是就多報一點?所以,他們報完以後,我們還要再審核,審核的過程還沒有結束。結束之後,我們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這是第一。
第二,地方債的問題是一個客觀現實。預演算法在修訂之前,地方是不得舉債的,而事實就産生了這麼多。那麼,必須開前門、堵後門,同時還要防止出現系統性風險。開前門,大家已經知道了,今年的預算是6000億地方債。後門的問題,就是歷史形成的這些債務,我們必須正視它們,逐步消化解決。
我給你兩個意見:第一,地方債務從總體上看,風險是可控的。一些局部地區債務比例過高,我們會更為重視。
第二,我們有解決的思路。一方面,要把那些有一定收益或者可以改造成有比較穩定的現金流,比如可以收費。如果收費不足,可以給予適度的補貼,轉為所謂“PPP模式”,就是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投資和經營基礎設施包括其他事業的方式,轉為企業債。另外,對一部分完全公益性的平臺借的地方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我們已經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預工委,對一些歷史債務予以承認,通過發債替換原來的平臺債務,這樣可以使債息降下來。
另外,一些由銀行貸款形成的歷史債務,按照契約原則,貸款的合同不能廢除,借人家的錢還是應該還的。如果融資平臺的情況發生了一些變化,需要進行一些債務重整,那是雙方談判,所以要採取一些過渡性的辦法逐步解決。我們相信,採取這些辦法,我們有能力化解歷史上遺留的一些問題,然後按照新的預演算法開始更為正規地解決地方適度舉債的問題。(根據中國人大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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