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忠梅,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協副主席,農工民主黨中央常委、湖北省主委,湖北經濟學院院長。30餘年專注于環保法研究。2003年當選全國人大代表,持續圍繞環境保護提出議案和建議。曾先後榮獲中國傑出中青年法學家、中國法學名家、2014年中國法治人物稱號。 本報記者 居楊 攝
□本報記者胡新橋劉志月
“呂媽媽的議案是不是聚焦環境資源法和經濟法啊?期待中。”
“當然。環保是我的專業和30多年的研究領域,也是當前我國面臨的最大問題之一。在去年推動環境保護法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和出臺相關司法解釋基礎上,我今年繼續關注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環境保護法實施、環境污染與人群健康保護、環境公益訴訟等,會就這些問題提出議案和建議。”
這是一位女大學校長今天與學生關於全國兩會的“微對話”。
提問者,是來自湖北經濟學院的微博用戶“嵩坪518”。
回答者,是微博實名認證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經濟學院院長呂忠梅教授。
這場關於兩會的“微對話”,牽出呂忠梅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履職12年來的心路歷程——從立法、執法、司法層面執著為環保建言。
今天下午,呂忠梅代表圍繞環境污染與公眾健康話題接受《法制網》訪談。她建議,應當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細化環境與健康保護制度,實現環境保護法以保障人的健康為核心的人本關懷。
環保不僅僅是污染控制
霧霾天、污染水、含毒米……這些實實在在發生在我國的現實案例,是呂忠梅關注和研究的對象。
“環保不僅僅是對污染的控制,更應當關心人的健康。不然,排放達標了、環境好了,但對人體健康的危害還可能發生。”呂忠梅認為,此前,大家談環保,往往更多關注是否造成環境污染,而對環境與人體健康的關係重視不夠。
在呂忠梅看來,以污染控制為目標的環保理念導致前些年出現一些“怪現象”——有些污染企業附近的兒童血鉛明顯升高,檢測結果卻是所有企業達標排放。
“群眾就有疑問了,工廠達標排放,為什麼我們孩子的血鉛還是升高?”呂忠梅認為,導致這種局面的原因是,環境標準沒有以人的健康為核心,而是以環境本身有無受到污染為基礎。
在5次專門提出關於修改環境保護法的議案中,呂忠梅始終將“完善環境與健康保護制度”作為重要內容。
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環保法總則的第一條將“保障公眾健康”吸收為立法目的,並在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國家建立、健全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鼓勵和組織開展環境品質對公眾健康影響的研究,採取措施預防和控制與環境污染有關的疾病”。
“這就改變了過去環保只是關注環境、關注個體健康的狀態,將其擴展到群體,從個人到當代人乃至子孫萬代。”呂忠梅説,這樣規定明確了環保的目的是為了社會公眾健康、幸福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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