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市消保委近期曝光的網路銷售蛋糕所存在的微生物超標和網站經營者、産品主體不清等問題,市食藥監局副局長顧振華昨天表示,本市食藥監部門已接到消保委抄告的相關比較試驗結果,並於昨天上午約談了相關企業和網站的負責人,對於其中無證照的食品生産經營單位,將立案查處。
目前滬上從事網路銷售蛋糕的經營主體主要有兩類:一類本身是蛋糕生産加工企業,通過網際網路的模式銷售自産的蛋糕; 另一類則純粹是網路平臺,通過平臺收取訂單後,派發給一些小規模的蛋糕企業生産加工,最後再以平臺的名義發貨。顧振華坦言,對於後一類網路平臺,目前相關法律法規屬於空白,大多數蛋糕電商不需要任何食品生産經營許可,從業者甚至連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識都不懂,就能開網店做生意,的確存在很大的隱患。即使要查處,許多電商自稱是第三方平臺,只提供虛擬的“經營場地”,其經營主體又往往難以確定。
對於上述情況,正在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已經注意到。2013年10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向國務院報送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中就有相關規定,要求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取得食品生産經營許可,並承擔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未履行法定義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並先行賠付。顧振華表示,這是很大的進步,如果相關規定最終能夠施行,蛋糕電商將面臨更高的準入門檻,其生産經營過程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也將有準繩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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