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扣款日剛好在春節假期的,因為國家法定節假期期間銀行不到賬,扣款會提前!”最近,網路以及朋友圈裏有這樣的“溫馨提醒”流傳,提醒正在還貸款的人,如果貸款扣款日期在18-24號的,請最晚14日把本月貸款存進賬戶,以免逾期。昨天,揚子晚報記者採訪了南京多個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貸款的扣款是系統自動,不受節假日影響,扣款日期與平時一樣,不會提前扣款,但貸款人要保證扣款日當天扣款賬戶有足額的錢,否則依舊屬於逾期。
昨天,一則消息在朋友圈熱傳,消息中表示,“根據2015年國家法定節假日放假安排與通知,2月15日、2月16日、2月17日正常清算,春節放假時間為2月18日至24日,節日期間不到賬。”有市民表示以往都是20日為還款日,這次是否意味著要提前幾天還貸款?
是否要提前扣款呢?揚子晚報記者昨天採訪了多家銀行的房貸人員以及客戶,大家表示都沒有收到類似通知,貸款扣款照常進行,沒有變化。某銀行一位負責人告訴揚子晚報記者,系統屬於自動扣款,會按照合同約定的扣款日期進行,不會受節假日影響而提前,但貸款者需要保證卡內有足夠金額。
某國有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揚子晚報記者,同行轉賬是實時到賬的,可以在節假日期間進行還款操作,但是跨行轉賬還款的方式,在節假日期間則存在一定不確定性,或許會延遲到賬。記者了解到,央行2015年春節期間安排支付清算系統停運1次,具體時間為:2月17日16:00至2月20日16:00,屆時將暫停運作小額支付系統、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對此,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採取“跨行”轉賬還款的話,建議避開央行支付清算系統停運期,提前還款,並注意有沒有按時到賬。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