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至1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陸續公佈2014年中央巡視組第三輪專項巡視反饋情況,其中包括南航、中石化等8家中央企業。加上之前巡視的中儲糧、三峽集團、中糧集團、一汽集團,中央巡視組在兩年內累計對12家央企進行了巡視。從巡視反饋情況來看,這些企業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大行其道,“鏈條式腐敗”成為共性問題。
■利益輸送方式
1通過定向關聯交易牟利。如中國聯通部分領導人員縱容支援親屬、老鄉或其他關係人在自己管轄範圍內承攬項目或開辦關聯企業謀利;中石化、中船集團、中國海運有的領導人員親屬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進行關聯交易。
2通過業務鏈條上的權錢交易實現利益輸送和交換。如南航集團在協調航線、編排航班、客貨銷售中存在權錢交易、利益輸送問題;中石化不同層級、不同板塊經營管理人員利用掌握的資源和平臺,在工程建設、物資供應、油品銷售、合資合作、海外經營中搞利益輸送和交換;神華集團一些企業領導人操控重點合同煤審批權謀取腐敗“黑金”,煤炭滅火工程成為利益輸送“黑洞”。
3通過非金錢方式接受利益輸送。如中國聯通的部分領導人員在子女出國留學、就業等方面接受供應商利益輸送,有的接受供應商安排打高爾夫球、外出旅遊。
4通過“旋轉門”實現權錢交易。如中國海運的部分領導人員虛構業務往來,侵吞國有資産,或在職時照顧關聯企業,退休後被關聯企業高薪聘用。
案例1:做兩個賬 一年牟利上百萬
中鐵物資集團一位負責煤炭業務的員工告訴記者,他的一些同事手裏有兩個賬本。在採購中,業務員可以在向公司上報的賬本上將實際成交價適當上浮,這樣就會與個人賬本有一個價格差。如此一來,哪怕一噸煤價格只差幾毛錢,一年下來個人獲利就可達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因為煤炭生産企業也在這條利益鏈上,只要我們上報的價格在公司認可的價格範圍內,公司領導和同事心照不宣,誰也查不出其中的問題。”
案例2:民企一半利潤送電企領導
一位從事電力施工的民營企業負責人説,他一年到頭接近一半的時間都是在給電力公司相關負責人“打工”。“少則20%多則一半的利潤,都要作為回扣進行利益回饋,平時還要請客吃喝送禮維護關係,不然是不可能拿到項目的。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我要是不説,誰能查得出來?我要是説了,誰還會給我項目?”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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