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同意,將自己照片用在了男科門診部的宣傳雜誌上。今天上午通州法院通報,已經受理黃曉明訴自己的肖像權、名譽權被侵犯案件,黃曉明要求北京東晟門診部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其各項損失合計30余萬。
黃曉明訴稱,北京東晟門診部在其主辦的雜誌《東晟靚麗》中,擅自使用其肖像作為涉嫌侵權雜誌的內頁插圖,對被告經營範圍內的醫療項目進行商業宣傳,並配有“治包皮包莖,到東晟”,“韓式微創無痛包皮術,小手術也要做精細”等文字。
黃曉明認為,北京東晟門診部擅自使用其照片,在該雜誌中明顯位置標注有被告的企業名稱、醫療項目介紹、聯繫電話、聯繫地址等資訊,具有明顯的商業屬性,涉嫌侵犯黃曉明的肖像權。此外,被告將其照片置於雜誌內頁,容易使人對其産生誤解,會誤認為其與被告的醫療手術有關,使其社會評價相應降低,涉嫌侵犯黃曉明的名譽權。
黃曉明要求被告收回並銷毀侵權雜誌,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其各項損失合計30余萬。
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記者 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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