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汽租賃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第三營業部原經理張某,在工資單中虛加60余名司機資訊,騙取59萬餘元工資款。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終審以貪污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一審法院判決,張某于2011年1月至2012年5月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資單中虛加司機人員資訊,騙取公司工資款59萬餘元。
證人陳某的證言顯示,陳某于2011年和豐田汽車技術中心(中國)有限公司談了一個試驗車項目,在其跟張某一起辦理與業務有關的費用支出時,發現張某向公司支取的大筆款項去向不明,陳某遂報案。2013年4月11日,張某被檢方傳喚到案。
經查,第三營業部勞務派遣司機人員勞務費明細表中有60余人不是第三營業部司機。
一審法院認為,張某行為構成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張某上訴,二中院終審維持原判。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