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法律工作部部長郭軍“富士康長期違法安排勞動者長時間加班”的指責,昨天富士康公司在公開聲明中表示,員工加班與部分員工過勞死或自殺之間的因果關係草率難以服人。
◎全總批評
富士康違法加班
日前,在全國總工會的新聞發佈會上,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法律工作部部長郭軍表示,富士康等一些企業長期違法安排勞動者長時間加班,致使部分勞動者出現各種心理健康問題,導致過勞死或自殺現象時有發生。
郭軍是在全國總工會集中公佈2014年10起勞動關係領域的違法案件和勞動事件的發佈會上作出以上表述的。他表示,一些企業安排勞動者每日工作長達十幾個小時,很少有正常的休息日。一些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未執行帶薪休假制度。很多企業都可以向富士康學習,通過超時勞動,企業可以獲取更多利潤,進入世界五百強。“如果不能對這些違法企業真正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木桶短板效應一定會出現。”郭軍強調説。
◎富士康回應
加班與自殺無因果關係
對於全總負責人的公開批評,富士康公司昨天作出了回應,在回應當中,富士康雖然承認自身確實存在不足,但更多的還是表達出對郭軍説法的質疑。
富士康稱,所有製造企業都面臨如何處理員工加班問題的困擾。一方面,員工希望能夠通過加班最大程度地提高自己的收入水準;另一方面,企業又要確保員工加班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富士康表示,對員工加班問題一直都執行嚴格的系統管控政策。首先,不斷提高員工基本薪資及加班補貼標準;其次,嚴格執行“六休一”(即每工作六天休息一天)政策,給予員工充裕的休息時間;同時,不斷致力於提升工業自動化水準,努力讓員工遠離繁重、枯燥重復的工作崗位。
對於郭軍表述中提到的因長期加班,部分勞動者出現各種心理健康問題導致過勞死或自殺現象,富士康並不認賬,在回應中反擊道“諸多專家學者及國家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各級領導都曾到富士康調查、了解情況,並給予幫助解決問題。然而郭軍先生從未來過富士康的任何一個園區,卻拋出這樣的因果關係,未免草率難以服人。”
“我們也請郭軍先生在不中斷點名批評的同時,能夠‘走到基層’,了解企業和員工的心聲,監督企業的不足,也不要忽視企業的成長和進步。”在聲明的最後,富士康這樣表示。
>>背景
富士康曾一年14起跳樓
在2010年,富士康有14名員工墜樓,其中有的獲救了但也有些員工則失去了生命。儘管因為轟動全球的“14連跳”讓富士康加強了對員工自殺的監控和管理,但2011年、2012、2013、2014年,在富士康昆山、深圳、成都、重慶、鄭州等不同的廠區內,還是陸續發生了員工自殺的事件,自殺的方式既有跳樓也有割腕。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