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3日電 (記者 石岩)針對日前中國政府取消對稀土、鎢、鉬等産品的出口配額管理一事,中國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13日在此間表示,此舉是為配合中國國內稀土等資源類産品管理制度改革,同時,綜合考慮世貿組織相關裁決執行所進行的一項政策調整。
中國商務部日前明確,稀土等資源類産品出口將執行出口許可證管理,僅需企業憑出口合同申領出口許可證。這意味著中國正式取消了執行達16年之久的出口配額制度,一時引發輿論熱議。
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指出,近年來,為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稀土等相關資源、規範行業市場秩序、轉變發展方式、實現資源類産業轉型升級,中國政府充分利用經濟和市場手段,採取一系列舉措,加強和改善相關行業管理,促進稀土等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該負責人同時認為,相關配額的取消是我統籌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一項具體政策選擇,充分顯示了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的決心。
該負責人強調,作為世貿組織的重要一員,中方一貫尊重世貿組織規則和爭端解決機構裁決。中方將繼續以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方式加強對資源類産品的保護,促進資源和環境保護,維護公平競爭,實現可持續發展。
2012年3月,美歐日三方將中國稀土出口管制措施訴諸世貿組織,稱中國通過扭曲稀土出口貿易的方式保護國內産業,要求“糾偏”。世貿組織于去年8月份最終裁決,中方稀土出口關稅、出口配額措施不符合有關世貿規則和中方加入世貿組織承諾。至此,中國敗訴。
但值得提及的是,世貿組織在裁決中亦表示,認可中國以可持續發展方式行使自然資源主權的權利,贊同中國實施了資源綜合保護政策,並對中國在資源保護方面所做的努力予以肯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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