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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2015年關稅實施方案》已從本月起實施,記者昨日從海關總署獲悉,該《方案》對進口商品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等進行了調整。其中,單眼相機等11項商品降低了進口關稅。
我國關稅總水準9.8%
據介紹,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降稅承諾已于2010年全部履行完畢,2015年最惠國稅率維持不變,我國關稅總水準將仍為9.8%,其中農産品平均稅率為15.1%,工業品平均稅率為8.9%。同時,仍將維持10個非全稅目資訊技術産品實行海關核查管理;繼續對小麥等8類47個稅目商品實施關稅配額管理,其稅目和稅率維持不變;繼續對感光材料和攝錄影機等46個稅目的商品實行從量稅或複合稅。
2015年出口稅則的商品範圍、稅率沒有變化,對各類金屬非金屬礦砂、煤炭、鋼坯、化肥、紙漿等297項資源、能源和高耗能産品徵收出口關稅,出口稅率在2%-40%之間。其中,對生鐵等部分出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繼續對化肥徵收出口關稅,但不再實施季節性出口稅率。
部分商品進口關稅降低
海關總署表示,2015年綜合考慮國內産業和科技發展、對外貿易需要,對進口暫定稅率進行了適當調整。2015年實施進口暫定稅率的商品共計749項,平均稅率為4.4%,相對於最惠國稅率,優惠幅度為60%。
其中,降低部分商品的進口關稅,新增17項商品實施較低暫定稅率,在2014年暫定稅率基礎上進一步降低11項商品的稅率水準,主要涉及以下四大類商品:一是有關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以及基礎性原材料,如光通信用鐳射器、數字光處理器鏡頭、手機和平板電腦用物鏡等;二是有關環保技術和設備,如電動汽車用電子控制制動器、乙烯聚合物制電池隔膜基布等;三是有關資源能源産品,如白雲石、鎳鐵等;四是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包括部分藥品及一般消費品,如降脂原料藥、夏威夷果、單眼相機等。
另據介紹,根據産業發展和市場情況,對國內已能生産且在數量、品質上可以滿足需要或市場價格已發生較大變化的39項商品,在原暫定稅率的基礎上進行反向調整。一是對製冷壓縮機等36項産品不再執行暫定稅率,恢復實施最惠國稅率;二是對天然橡膠等7項商品在原暫定稅率基礎上,適當提高暫定稅率水準。2015年繼續對部分煤炭産品實施最惠國稅率。調整轎車用柴油發動機等6項實施暫定稅率商品的涵蓋範圍,修改純電動汽車及混合動力汽車用電機控制器等3項商品名稱。記者 馬漢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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