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曾金華報道: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展改革委近日發佈《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援政策方案(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根據徵求意見稿,補助對像是消費者,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在銷售新能源汽車産品時按照扣減補助後的價格與消費者進行結算,中央財政按程式將企業墊付的補助資金再撥付給生産企業。
中央財政補助的産品是納入工業和資訊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對於補助標準,徵求意見稿規定,補助標準主要依據節能減排效果,並綜合考慮生産成本、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確定。其中,純電動乘用車按照續駛里程、純電動公交客車按照能量消耗量、純電動專用車按照電池容量大小分檔予以補助,超級電容公交客車、燃料電池汽車等車型採取定額補助的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徵求意見稿提出,為加快産業化進程,鼓勵優勢企業規模化生産降低成本,2016至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車型補助標準適當退坡,其中2017年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10%,2019年補助標準在2017年基礎上再下降10%。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