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天津、重慶、福建、江西等地紛紛上浮社保繳費基數標準,與2014年相比,用人單位和職工需要繳納的社保費用均有所上漲。
為何繳費費率偏高,繳費基數還在漲?漲了之後負擔是不是更重?
是不是普遍上漲
廣西、湖北等地社保部門介紹,近年來社保繳費基數年年都會上浮,一般會根據上一年的“社會平均工資”確定。
我國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社會保險、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統稱“五險”。按照《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徵繳暫行條例》等相關法規,社保繳費以上一年社會平均工資的60%至300%為繳納基數。
相關專家表示,這就意味著社會平均工資增加,繳費基數也會隨之上浮,上漲是普遍現象。
公開資料顯示,2012年北京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為1869元,2014年已提高到2317元;浙江的繳費基數下限也從2012年的1908元提高到了2014年的2230元。
財政部發佈的歷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也呈連年上漲態勢。2013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35994億元,比上年增長15%;2012年、2011年則分別比上年增長22%和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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