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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險繳費水準偏高部分地區社保繳費基數“逆勢上浮”
專家稱短期難降社保繳費水準
社會保險關乎每個公民權益,但在工資沒有增加的情況下,繳費增加無形中會影響個人可支配收入。近日國務院副總理馬凱表示,現在的“五險一金”已佔工資總額的40%至50%。但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適當降低養老保險繳費水準的前提下,多地2015年社保繳費標準“逆勢上漲”,被指繼續加重企業和個人負擔。
記者昨天就此對話人社部專家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就業與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教授和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教授。專家認為,近期我國困于資金不足等問題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尤其是養老保險繳費水準較難,但有關部門可考慮採取部分個人繳費必須做實,用個稅抵扣購買商業養老險等方式,確保並增加參保者的收益。
京華時報記者趙鵬京華時報製圖覃超
社保基金需擔鉅額改革成本
京華時報:當前我國社保繳費費率是否存在偏高的問題,為什麼?
楊燕綏:目前一些地區單位平均為職工繳納的五險一金比例超過工資的40%,而職工個人每個月自行繳納的五險一金比例則超過工資的20%。作為其中絕對大頭的社保繳費,確實存在企業和職工負擔相對過於沉重的問題。
之所以説我國企業和職工的社保負擔相對過於沉重,是因為對比一些國家的社會老齡化程度情況,我國還只是剛剛邁入老齡化社會。但在此情況下,我國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卻已經超過了一些已進入深度老齡化社會,甚至超級老齡化社會國家的水準。這反映出我國對於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的設定並不足夠科學。
京華時報:出現這一
問題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楊燕綏:我國養老保險背負著巨大的歷史包袱。由於社保制度建立較晚,在制度建立之初,歷史原因造成了部分人沒有繳費或繳費積累不足,但仍可享受社保待遇,使得養老險背上了大量職工視同繳費或者沒有繳費的空賬包袱。社保基金需承擔鉅額“改革成本”並支撐運作,這也進一步導致了8%的個人繳費未能真正進入個人賬戶,反而進入了養老保險基金的統籌部分,個人賬戶因此也被打了“白條”。換言之,這也就形成了新人養老人,用新人的繳費為老職工發養老金這一問題。
此外,我國已經邁入老齡化社會,領取待遇人員不斷增多,而財政補貼和基金收入相對有限等問題也逐漸凸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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