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首席記者王姝)昨日,中組部通報了專項整治超職數配備幹部進展:“全國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整治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截至目前,全國超職數配備的4萬餘名副處級以上領導職數中,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
中組部已多次對超職數幹部進行整治
去年是全國各級黨政機關的“瘦身年”。“一仗接著一仗打,解決一個問題是一個問題。比如,去年我們針對違規破格提拔問題開展了專項治理,今年將會同有關部門,專項整治超職數配備幹部等問題”,去年1月,中組部就《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答記者問時,曾做如上表態。
此番對於超職數幹部的全國性整治,並非第一次。
2007年《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暫行規定》頒佈施行,明確規定對於超職數、超規格配備領導幹部的行為,“可以採取通報批評、建議改正或者責令限期糾正、予以糾正、建議財政部門對超編人員不予核撥經費、建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等處理措施”。
2007年當年以及2009年,中組部、中編辦等部門都曾推出過超配幹部專項清理。但專項行動過後,各地的超配幹部迅速反彈,陷入了“越減越肥”的怪圈之中。2013年起開始的四輪中央巡視就發現,31個省區市中,19個省區市存在超配幹部問題,僅遼寧一地的超配幹部數量就達26272人。
專家建議建立官員退出機制
此番中組部通報的數據,“全國超職數配備的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達4萬餘名”,係近年來首次披露全國超職數配備幹部的“規模”。這4萬餘名超職數配備的幹部中,截至目前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這意味著,還有約60%的超職數幹部待“消化”。
如何“消化”六成超配幹部?本輪專項整治後,怎樣避免超職數配備幹部現象再度反彈?對此,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等受訪專家認為,超配幹部現象之所以成為頑疾,“根子”就在於“官本位”觀念,“破解超配幹部問題,首先應該建立能上能下、能獎能罰的良性官場生態,建立官員退出機制。而且,必須‘依法治編’,強化法規的實際執行效果。以《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暫行規定》為例,如果執行到位,超配幹部就不會‘規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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