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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折扣價被工商總局叫停? 電商回應:誤傳

2014-11-07 10:04 來源:北京晨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所有雙11活動頁面不能出現 參考價、吊牌價、原價、折扣這樣的字樣。”昨日,有消息稱國家工商總局要求一律禁止電商平臺使用折扣價和參考價等字樣。對此,北京晨報記者採訪京東商城和阿里巴巴方面,雙方均表示並未接到工商總局類似的通知。

   昨日媒體報道稱,有商家截圖顯示,京東已經發佈緊急通知,應工商總局要求,商家必須在當天內把店舖和承接頁面出現的所有“參考價”“京東價”“原價”等字眼全部去掉;商家只能保留促銷價。報道還稱,收到工商總局消息不僅僅是京東,還有包括天貓在內的多家電商平臺均在列。

   記者昨日翻看京東和天貓頁面看到,大部分商品依然在頁面標注市場參考價、原價並由此打出折扣價。對此,京東表示此消息是誤傳。京東只是建議京東平臺的入駐商家,頁面顯示“參考價”的商品,需要能夠證明參考價的來源。如無法證明來源建議去掉頁面顯示“參考價”。以上為京東內部對商家的促銷規範建議,且並未規定具體時間限制。而阿里巴巴也表示並未接到工商總局通知,也並未對原價、參考價進行規定。

   如今,“全場5折”“不止50%off”“原價××,促銷價××”的字樣已成電商行業促銷的慣用語,“專櫃價”、“原價”、“市場價”的混亂由此帶來的消費陷阱消費者也很難辨別。北京晨報記者了解到,實際上,在“雙十一”到來之前,工商總局早已約談十余家電商企業,要求嚴格看管這場“網上大促”。10月31日,國家工商總局召集阿里巴巴、京東、唯品會、蘇寧易購、1號店、亞馬遜商城、聚美優品、攜程、58同城、去哪兒網等10家電商,要求梳理以往促銷中出現的問題,採取措施防範。國家工商總局針對今年“雙十一”要求,切實糾正假打折誤導消費者、虛假宣傳及違法廣告、不公平格式條款和不合理附加要求、虛假信用評價等問題。尤其防範電商“先漲價後降價”方法虛構優惠促銷,欺騙消費者。(記者 孫雨)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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