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不設行政許可,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自行實施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11月6日就最近市場較為關心的幾個熱點問題進行了回答。
對於業界質疑獐子島財務造假問題,鄧舸表示,證監會目前正在就相關情況進行核查;對於原北大醫藥第三大股東政泉控股向相關監管部門舉報北大醫藥股東涉嫌違法關聯交易和資訊虛假披露一事,鄧舸表示,證監會已收到北大醫藥相關舉報,目前正在就舉報事項進行核查。
近期,包括奧康國際、南方泵業等多家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中,資金來源均涉及含有杠桿條件的結構化産品。
對此,鄧舸表示,證監會注意到,上述公司均計劃採取結構化産品,通過二級市場購買本公司股票的方式來實施員工持股計劃。《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合法資金實施員工持股計劃。除涉及新股發行情形外,中國證監會對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不設行政許可,上市公司可以根據情況自行實施員工持股計劃。
“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格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切實防範內幕交易。”鄧舸強調。
日前,環保部取消了上市環評核查,減少了不必要的前置審核。那麼,監管部門是否會進行相應的調整,使上市公司一樣能達到環保要求?
對此,鄧舸表示,環保合法合規性一直是證監會發行審核的要點之一,要求發行人如實披露與環保相關的資訊,要求仲介機構對發行人環保合規情況進行盡職調查等。環保部發佈的《關於改革調整上市環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2014)》,明確將停止受理及開展上市環保核查工作。今後,證監會將進一步強化關於環保的資訊披露要求及仲介機構核查責任。此外,發行申請文件不再要求提供環保部門出具的環保核查文件及證明文件。(朱寶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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