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源10月15日晚間公告,10月14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河北證監局依據相關規定,對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罰款;對董事長路聯給予警告,並處以二十萬元罰款;對董事張春生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罰款。
公司表示,公司接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的行政處罰,不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此前,金谷源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而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立案稽查。 (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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