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北京10月15日訊 (記者 亢舒) 為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住房消費能力,支援繳存職工購買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近日聯合發出《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
給購房者提供更多便利
此次“公積金新政”將公積金申請條件放寬,讓廣大職工在使用公積金時更加便利或享有更多實惠。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司長張其光介紹説,《通知》規定,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同時,《通知》強調,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張其光説,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影響制度互助作用發揮的重要因素。對此《通知》要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要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每人平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加大對購房繳存職工的支援力度。
此外,為適應職工流動性需要,《通知》要求,各地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並推進異地貸款業務。
提高資金管理使用效率
公積金貸款“慢”,是很多開發商不願接受購房者使用公積金貸款的主要原因之一。此次《通知》明確,房地産開發企業不得拒絕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另外,我國目前除設有342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外,還設有264個獨立運作的分中心,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資源浪費、資訊不暢、監管不力。《通知》要求,設區城市統籌使用資金。未按照《條例》規定調整到位的分支機構,要儘快納入設區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制度、統一決策、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所長任興洲認為,公積金在設區城市統籌是制度創新的體現,如果將來能夠在更大範圍內統籌,公積金的使用效率會更高,貸款慢的問題也有望得到緩解。
此外,《通知》還要求,要優化貸款辦理流程,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房屋産權登記機構應儘快聯網,簡化貸款辦理程式,縮短貸款辦理週期。健全貸款服務制度,完善服務手段,全面開通12329服務熱線和短信平臺,向繳存職工提供數據查詢、業務諮詢、還款提示、投訴舉報等服務。
最大程度“錢盡其用”
針對一些地方將公積金用於大病救助,張其光則明確表示,公積金的基本原則是專款專用,應專項用於住房方面。
為了更好地盤活存量貸款資産,《通知》明確,有條件的城市要積極探索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産證券化業務。上海財經大學不動産研究所副所長陳傑認為,發展資産證券化業務能夠減少住房公積金沉澱,提高公積金的使用效率,進一步探索和實施個人住房貸款資産證券化業務有利於讓公積金在更大程度上“錢盡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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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減負”緩解購房之困
本報訊 記者姚進報道: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日前聯合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目前,純公積金貸款費用收取標準主要是擔保費、評估費、代辦費以及對於一些貸款人的保險及公證費用。其中,擔保費是按貸款額度及貸款年限具體計算,如貸款公積金22萬元、10年期,其擔保費、預告服務費即權證費大約在3700元。
業內人士表示,這項政策客觀上減輕了購房者的壓力以及交易環節成本,實現了還利於民,可以理解為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新調整,也將對購房者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