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白領講述在河北大廠購房被忽悠一幕 首付10%的房貸圈套
大廠、香河首付10%的廣告及售樓處迄今還在忽悠。
王夢蕭(化名)抱著孩子,一言不發地坐在妻子身邊,看著她在期房購買合同上草草地簽完了自己的名字。他苦笑著對房産銷售員説:“你們贏了,買你們的房子是我一生中最愚蠢的決定。”
今年7月開始,河北某房産開發公司在大廠縣某樓盤推出房貸首付10%的廣告,聲稱貸款首付30%中的20%部分由開發商墊付,讓不少北漂怦然心動。正是在“首付10%的誘惑”下,王夢蕭臨時決定購買一套期房,沒想到“自從交了2萬塊錢訂金,就成了開發商和房産銷售手裏套住的羊。”先是之前承諾的無償墊付變成了高息借款,又因信用記錄和納稅情況不佳,被開發商強制要求假離婚。王夢蕭説:“一個套接著一個套,想回頭,早來不及了。”
早在2008年,這種首付10%的促銷方式就曾出現在燕郊樓盤的廣告中,因為墊付方式違反相關法規,在當年5月被監管部門嚴查而紛紛叫停。6年後,首付10%的廣告在大廠縣和香河縣捲土重來,又為北漂購房一族設下了“首付10%的圈套”。
無償借款突然變“年息8%”
從走進售樓大廳、看沙盤、選房型,到確認首付細節、交上2萬塊錢的訂金,王夢蕭和妻子一共只用了20分鐘。
7月4日,王夢蕭陪妻子前往大廠縣某樓盤售樓處隨便逛逛。一個拎著LV包的女經理開寶馬把他們接到售樓處,路上介紹説:“我們的房子一般6000塊一平方米,可以首付10%。開發商墊付房款的20%給銀行作首付,兩年還清就行。墊的錢沒有利息。”王夢蕭一聽,“當時心動了”。
在售樓處,一名房産銷售員拿出一份借款合同,指了指印有“免息”的條目。他特地説明,“墊付是開發商找中間人以個人名義進行的借款,不然不符合規定,但借款合同是正式的,可以絕對放心。”銷售員不停催他交訂金,選房訂房,稱“首付10%名額有限,只限一週,要抓緊!”
第二天,銷售員催王夢蕭交首付的10%,“好申請墊付”。王夢蕭一時湊不齊錢,這名銷售員主動墊了1萬多塊。“當時感覺他真豪爽。”3天后,他拿到了借款合同,“立馬就傻眼了”,“免息”兩字不見蹤影,合同上白紙黑字寫著:“借款年息為8%,兩年還清。”這比直接首付30%還要多交近5萬元。當即,王夢蕭急了:“我不買了。”但女經理不再出面,銷售員見面撂下一句話:“不想買也可以,算違約,錢不退。”而至此,王夢蕭已交了11萬,已別無選擇。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記者時隔2個多月後再去售樓處,房産銷售員仍稱可首付10%,“並不收取任何利息和費用。”依舊強調“名額有限,也許明天來就沒了,抓緊啊哥。”
説好的便宜戶型“售罄”了
從地鐵土橋站向東,到橫跨潮白河的友誼大橋,有13.7公里。過橋進入河北,沿著910路公交車經過的侯譚線向北,一路荒涼,兩邊的樹木被揚塵染成灰色,路旁只零星分佈著幾家養殖場和生産基地。再過5公里,已到了沒有公交車的地帶,王夢蕭選購的樓盤距此還有3.5公里。他指著遠處説:“就為這麼一個沒蓋好的破房子,買車錢都搭進去了。”
他前幾年有過一次不成功的創業,手頭積蓄不過十幾萬,“買車又是猴年馬月的事了。”王夢蕭説,當自己意識到被“忽悠”了的時候,“已經在被忽悠的路上走了很遠。”女經理在寶馬車上介紹説房子“6000塊一平方米”,等到了售樓處,銷售員卻説這種戶型已經售罄。銷售員力薦改選一戶12樓的三室兩廳,各種費用算入面積後,每平方米已近萬元。
王夢蕭現在北京一家雜誌社工作,剛剛在安徽老家買房,每月按揭3000多元。在通州租房,每個月3000元。兒子8月出生,每個月又多出3000多元固定開銷……他從沒想過在這個時候買房,“打動我的唯一理由就是首付10%。一套三居室,首付只有9萬,實在太誘人!就算有點懷疑,心裏也希望是真的。結果把我套進去了。”他算了一下,接下來兩年,夫妻倆每個月僅在租房和還貸上的固定開銷就達到2萬2千元,“壓得我實在喘不過氣,每天都想罵娘。”
掏一萬辦假離婚假社保
“明天下午3點前,過來把辦假離婚證、假社保和納稅證明的材料以及一萬塊手續費交齊。過期不交就算違約,錢不退啊。”房産銷售員説完直接挂斷了電話。王夢蕭剛張開一半的嘴,又合上了。現在,輪到他們“被離婚”了。
中秋節後第二天,妻子抱著剛剛滿月的孩子從安徽匆匆趕回北京,因為簽假離婚協議必須夫妻雙方在場。路途勞頓,孩子進屋就哭了起來,妻子也哭了,對記者説:“我真的只想要個家,可房子還沒影,我們都‘離婚’了。”
面對妻子的哭泣,王夢蕭感覺很愧疚。在創業時期,王夢蕭的信用卡留下了不良記錄,在北京的納稅也曾中斷兩年。新工作剛滿三年,不良記錄沒銷,納稅年限也不夠銀行放貸的標準。當地的建設銀行在異地購房政策上有限制,以他的條件申請貸款成功率很低。銷售員説:“你這種情況不多,但也不是沒見過,我們有辦法。”所謂“辦法”,就是讓他與妻子假離婚,以妻子的良好信用記錄申請貸款,同時給她辦理河北納稅證明和社保,當然都是假的。
“所有文件都是假的。”王夢蕭説,“必須由開發商代辦,才能‘包過’。”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的王艷華律師指出:“辦理假的納稅證明、社保以及假離婚證明的行為,涉嫌偽造國家機關文書、證件、印章罪;以偽造證明材料或其他欺詐手段騙取銀行貸款的行為,涉嫌貸款詐騙罪。”
王夢蕭不願觸犯法規,但交給開發商的12萬多塊錢又拿不回來,“進退兩難”。他説:“當初決定買房是一時衝動,現在又停不下來了。”
首付10%實際就是忽悠
“我已經被套死了”,王夢蕭鬱悶的是,“最後都不知道到底被誰套住的?”銷售員説首付10%是開發商的政策,利息也由開發商定,但當初口頭承諾的是售房代理,借款合同上的借款方則是一個從未露面的名為“王建英”的人。
上週末,記者來到大廠該售樓點,草坪上林立的亭子和大廳中的沙發上擁擠著一群穿白色襯衫的銷售員。1983年出生的余吉(化名)是小頭目,在這一帶做售房代理已有十年,手握四套期房項目。他告訴記者:“首付10%這種政策,只在燕郊、大廠、香河一帶有。因為河北和北京政策不同,我們這邊只要拿到房産銷售證,就可以賣房並辦理貸款,不用等封頂,所以就算是期房也能馬上放款。開發商墊20%,等貸款放下來就能拿到70%。説白了,首付10%對我們來説是促銷,對你們來説是減輕首付壓力,對開發商來説是儘快回籠期房開發的滾動資金,反正是一起套銀行的錢。”
據余吉説,像王夢蕭一樣首付10%購房的情況不在少數。“來這買房的多數是在北京買不起房的外地人,所以開發商才推出首付10%,方便你我他。你去搜搜,我們在大廠、香河都有這種可以首付10%的項目。”
王艷華律師説:“首付10%的訂單被開發商用來套現銀行按揭貸款,由購房者還月供。這種‘墊小錢,套大錢’的促銷方式打政策的擦邊球,發生問題時售房代理和開發商還可以互相推諉責任。這種無疑違反了房地産市場的經濟秩序和國家金融制度的規定。”大廠縣房管局監管部門聽説王夢蕭的買房遭遇後,表示“還沒有接到過有關投訴,但會將此事記錄備案。”而執法大隊則表示“與貸款有關的具體事宜應該諮詢銀行,不歸我們管。”
記者諮詢了中國建設銀行大廠支行貸款業務的負責人,他首先肯定“(該房産項目)與我們確實有合作”,但首付10%是“從來沒有過的事。這不光有損我們銀行的利益,也不符合國家的規定。”最後他反問記者:“這是誰忽悠你呢?不要信他!”(實習記者 修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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