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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日報官微發文指出,反腐反的絕不是職工的正常福利之後,關於福利的討論開始發酵。福利該不該發?該怎麼發?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問卷網,對2027人進行的一項題為“你怎麼看福利”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72.9%的受訪者表示在找工作時會看重用人單位的福利,71.5%受訪者認為福利在當前社會的最大作用是“讓職工感到溫暖”,64.5%的受訪者直言現在一些單位的福利變了味,是在以福利之名行貪腐之實。
受訪者中,私有企業員工佔40.2%,國有企業員工佔22.1%,事業單位職工佔19.1%,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佔8.2%。
職工正常福利,受訪者首選“適當的節日補助”
在雲南省某國有石油化工企業員工王良軍看來,所謂福利就是公司過節發一點東西,或者平時組織一些集體活動,讓人感覺到濃濃的人情味。
陜西省咸陽市長武縣鄉鎮基層公務員高陽,2012年考上了公務員。他感覺,所謂公務員的高福利,只存在於老同事的閒談中。“據説以前逢年過節總會發點東西,每年還有外出旅遊的機會,可是實行陽光工資以後,這些福利都沒了。今年中秋節,我假期裏還加了兩天班,連加班費都沒有。”
“既然減少了福利,就應該適當地漲工資。”高陽認為,一些人總批評公務員好吃懶做,可是我身邊的基層公務員都很苦很累,還拿不到平均水準的工資,這樣對大家的工作積極性打擊很大。“像我這樣的年輕人,一個月2000多元工資,沒車沒房。我們也要養家糊口!”
“只要能公開、透明地漲工資,所謂的福利我也不想要。”北京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基層公務員告訴記者。他説,現在取消了福利,大家可以理解,但關鍵是,要讓基層公務員的付出和所得基本相當。
受訪者眼中,職工的正常福利應該包括哪些?調查結果顯示,獲選率最高的是“適當的節日補助”(72.2%),其次是“交通、通訊補貼”(57.6%),排在第三位的是“食堂或午餐補助”(50.9%)。其他依次是:“醫療補貼”(49.1%)、“供暖補貼、防暑加溫費”(47.3%)、“探親、結婚等假期”(45.4%)、“住房或宿舍補貼”(44.2%)、“購物卡”(38.0%)、“困難家庭補助”(35.5%)、“代金券”(17.4%)等。
關於福利在當下的作用,受訪者首選“讓職工感受到‘溫暖’”(71.5%),其次是“提高工作積極性”(69.9%)、“在工資之外增加收入”(50.2%)、“救濟困難家庭生活”(25.1%)等。
武漢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周運清教授指出,過去在國有企事業單位裏,平時發點獎金,節假日發點物品補貼,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一種分配方式。當時的經濟水準普遍較低,對很多家庭來説,福利是一種重要的收入來源,只不過形式上是在工資以外。
對於福利在當前社會起到的作用,周運清認為,最多只是一種激勵作用,因為實際上福利只佔總收入非常微小的部分。“有的單位按人頭髮放的年終獎多一些,人們就覺得這個單位好;有的單位什麼都沒有,人們就覺得這個單位不行,可見福利只是企事業單位凝聚人心的一種手段。要提高待遇,根本上還得靠提高工資收入。”
64.5%受訪者表示現在一些單位的福利“變了味”
調查中,64.5%的受訪者表示,現在一些單位的福利“變了味”,在以福利之名行貪腐之實。
周運清認為,長期以來,我國的福利發放很不公平,有的甚至達到了非常驚人的差異,單位條件好的就分得多,單位條件差的就分的少,甚至一個單位不同部門的待遇也不一樣,往往是越是工資高的福利水準也越高。這極不合理,很容易滋生腐敗。
42.8%的受訪者認為,職工正常福利與反腐敗二者之間沒有必然聯繫,31.9%的受訪者認為“有聯繫”,25.3%的受訪者表示“不好説”。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王敬波教授指出,反腐敗必須要有制度建設,只有出臺嚴格的制度才能治本。但是當沒有清晰制度界定的時候,往往就會選擇“一刀切”或“不做不錯”。“實際上,反腐與職工正常福利之間並不矛盾,其目的之一就是讓民眾有更好的福利,通過反腐也能檢查出我們在福利基礎性制度建設上的缺陷。”
在福利發放問題上,王敬波建議應該有所區分。公務人員、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福利往往與公共財政關係很大。這部分人的福利發放,有必要受到國家制度嚴格約束。對於其他市場化的企業,它們是自負盈虧的,福利怎麼發是市場主體的自由,不需要政府干預。
“我們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國家公務人員和企事業單位員工福利問題的制度化程度太低,要麼沒有制度,要麼嚴重過時。”王敬波指出,公務人員的管理一直是我國立法監管的薄弱環節,公務人員的福利長期以來更被認為是單位內部的事情。下一步,我們必須儘快針對國家公務人員和企事業單位員工的福利制定有效制度。“什麼叫福利,哪些是正當的、合法的,哪些是國家該干預的,哪些是市場主體自由的,這些都應該有明確的制度加以界定。”
福利到底應該怎麼發?調查中,公眾首選“公開透明”(76.9%),其次是“于法有據”(43.9%)。其他依次是:“審計監督”(40.9%)、“金額控制”(34.1%)、“禁用公款”(32.7%)、“貨幣化”(12.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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