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補貼應該優先用於民生保障、以及扶持創新型産業,對早已泡沫化嚴重的樓市進行財政補貼,這樣的政策傾斜是否用錯了地方。
近日,四川省財政廳決定,從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對金融機構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居民家庭在四川省行政轄區內首次購買自住普通商品房提供貸款,且貸款利率不超過(含)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按金融機構實際發放符合條件貸款金額的3%給予財政補助。
這是今年以來地方政府救市的升級版,在上半年樓市迎來不景氣之後,先是地方政府普遍取消限購,再是當下四川出臺的“首套房貸補貼政策”。
如果説,此前地方政府的取消限購,還屬於市場化調控的話,那麼,此次四川出臺“首套房貸補貼政策”,簡直堪稱是明目張膽、赤膊上陣式的“行政救市”。
“行政救市”不可取,這不僅會擾亂十八屆三中全會既定的樓市調控市場化方向,而且實質也很難達到“行政救市”的目的。
首先,我們需要厘清的是,當前樓市是不是已到了一定要救的關口?這很值得商榷,從近兩個月的房價環比變動來看,今年5月,70個城市房價最高降幅僅為1.4%,6月份,這個數字也僅為1.8%。幾乎可以肯定,在樓市持續十年過熱之後,這樣的小幅回調,是完全符合市場預期的,是在合理的回調區間之內的,遠遠沒到樓市斷崖的地步。在這樣的情形下,地方政府匆促救市,顯然是自亂陣腳。
其次,四川出臺的“首套房貸補貼政策”,就一定能夠起到救市的作用嗎?對此,我們也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3%的首套房貸款補貼,以30%的最低首付款計,對應房價還不到萬分之二,這在整個貸款風險基數中,近乎可以忽略不計。故而,在樓市拐點已然形成之下,商業銀行面對未來可能發生的系統性風險,是很難為3%的首套房貸款補貼而鬆開信貸閘門的。
最後,我們還想請教一下,對“首套房貸”進行財政補貼合理嗎?固然,財政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但是,目前四川省推出的房貸補貼政策中,一者財政補貼是有時效的,僅針對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購房的群體,而對在這一時期內不具有購房條件的群體,顯然是不公平的;二者在樓市已呈現出不景氣的情形之下,地方政府出臺房貸補貼政策,是否會有誤導消費者之嫌;三者財政補貼應該優先用於民生保障、以及扶持創新型産業,對早已泡沫化嚴重的樓市進行財政補貼,這樣的政策傾斜是否用錯了地方。更何況,我國商業銀行本就富得流油,近幾年16家上市銀行的利潤總和近乎是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一半,根本沒有必要、更不應該再拿納稅人的錢補貼。
之於當下而言,地方政府應冷靜看待樓市的有序回調,只要樓市不發生嚴重的斷崖事件,大可不必過度驚慌,更不應出臺“首套房貸補貼”等行政救市政策,否則,不僅會距離“樓市調控市場化”越來越遠,而且更可能重回過去十年樓市的治亂迴圈之中。楊國英(學者)
[責任編輯: 吳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