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北京6月26日訊 記者黃鑫報道: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通過建立和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等措施,部署加強涉企收費管理工作,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從而激發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活力。
《通知》提出,建立和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並對外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目錄清單,目錄清單之外的涉企收費一律不得執行。
《通知》要求,從嚴審批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新設立收費項目必須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但按照國際慣例或對等原則確需設立的,要報國務院批准;不斷完善收費管理,加強與産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建立多層次監督體系,進一步強化事中和事後監管。
在規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及收費方面,《通知》要求,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一律取消。各地區、各部門在公開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的同時,要將涉及收費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公開,並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市場調節價格。個別確需實行政府定價、指導價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實行政府定價目錄管理,嚴格核定服務成本,制定服務價格。
《通知》還指出,要堅決查處各種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規行為,取消違規設立的各種涉企收費項目。對違規收費行為要堅決予以曝光,並按照法律法規及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建立企業負擔調查資訊平臺,完善舉報和反饋機制。
同時,全面深化涉企收費制度改革。按照“正稅清費”原則,通過清理取消和整合規範,逐步減少涉企收費項目數量;建立支援小微企業的長效機制,將暫免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改為長期措施;加強涉企收費政策宣傳評估,研究完善保護企業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