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企混改再下一城 電信四領域向民資開放
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再下一城
中國電信四領域向民資開放2014年中國電信將以網際網路、ICT兩個新興業務領域為重點,以推進混合所有制為導向,建立一個新型的中國電信。
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再下一城,昨日,中國電信董事長王曉初在“中國電信開放合作大會”上表示,中國電信將在創新領域積極引入民間資本對社會開放,不完全按照股權來分配經營權。“比如第二股東有能力來經營,我們可以在初期把經營權交給第二股東,來共同發展。”
電信行業資深分析師付亮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打破壟斷的結果是逼迫運營商更快的朝下游轉型,但運營商不能用原來傳統的思維來看待和管理新興的領域,因此要儘快轉型,如何把資源重新整合利用起來,與引入的合作夥伴一起形成新的競爭優勢,需要不斷探索。”
今年將推2-3家混合所有制
“圍繞開放合作,中國電信在創新領域、完全競爭性領域中,竭誠歡迎民營資本來共同發展,把雙方的資源優勢結合在一起。”王曉初稱,易信、創新孵化Demoday、網際網路應用、政企ICT,將是中國電信當前開放合作的重要業務領域。
王曉初稱,在新興業務、ICT業務等方面,中國電信將以公司化改制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借助引入外部戰略投資者、財務投資者、員工持股等多種方式,以更加市場化的手段驅動業務規模快速突破。在網際網路應用、ICT、雲計算、增值應用,大數據等方面,可以通過控股、參股、兼併收購等多種模式和民營資本進一步的加大合作,實現優勢的互補。中國電信近期還專門成立了資本運營部來打造資本運營平臺,並健全資本運營授權制度,加快合作的進度。
中國電信創新業務事業部總經理李安民同時表示,開放合作已經成為中國電信創新轉型的驅動力。中國電信將以混合所有制為導向,深化改革,引入機制、稀缺能力與資源。同時授權經營,規範公司治理結構。並建立高風險、高收益的市場化激勵約束機制。
據其透露,2014年中國電信將以網際網路、ICT兩個新興業務領域為重點,以推進混合所有制為導向,建立一個新型的中國電信。在網際網路應用領域,包括遊戲、閱讀、以及號百資訊等均將以混合所有制為改革方向,今年將選擇2家-3家推進混合經濟體合作;在ICT行業應用方面,加大對外投資,培育有核心優勢的行業基地,加速推進行業基地合資;創新孵化方面,將面向全社會擴大創新孵化,2014年創投公司將完成6個新增項目公司化股權投資。孵化項目和初創公司將引入外來資本,並引入外部項目,與社會公司聯合孵化。
“運營商要想去電信化,向下游延伸,必須破解的難題是打破傳統電信業務的考核,引入帶有一定風險的考核機制。同時對於管理部門來説,要協調好各方的關係,防止形成惡性競爭。”付亮表示,不按股權分配經營權,實際上運營商本身也意識到自身的業務骨幹並不一定能在新興的領域裏成為領軍人物,將經營權交給第二股東、職業經理人或者新團隊的負責人有利於更好的經營企業,但關鍵在於要有合理的激勵機制,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並希望運營商能夠在這些新興領域中形成自己的智庫隊伍。
混合所有制不能“裝混血兒”
“國資委十分歡迎社會各類企業、各類資本和各類戰略投資者積極參與央企股權多元化改革,共同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為做強做優做大我國的民族企業而共同奮鬥。” 一同出席大會的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表示。
“混合所有制要真正起到實現轉換機制的作用,否則不過是染金髮假裝混血兒。”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張文魁表示,除了壟斷領域外,競爭性領域的鋼鐵、有色等行業也同樣會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造。混合所有制的目的,不是拿民間資本來裝點門面,更不是讓少數大的民營企業來分食壟斷租金,最重要的是要讓民間資金來激活機制,這才是真正的目的。
張文魁稱,從目前的中石化、中石油以及中信集團的改革來看,它們更多的是分拆式混合所有制改造。局部的轉換經營機制,激活企業活力是有一定意義的,但這種碎片化的改造會面臨兩個問題。一是每個碎片化的公司的股權多元化,會使得整個企業集團管控出現問題;另外,可能會出現利益輸送的問題。
“碎片化的混合所有制方式,如果出現利益輸送,一方面故事會很多,另一方面事故可能也很多。”張文魁稱“如果不去對母公司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造,留一個國有全資母公司,即使 大半截身子下了水也不會真正有游泳,更遊不遠。 ”
張文魁建議,在不排斥分拆式改造的同時,要把整體式混合所有制改造當成未來的主流。首先,那些不具備條件條件進行整體式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特大型國企,應通過“拆離”的方式,來“拆殼脫帽”,“殼子”和“帽子”可以另行處理,也可以考慮由類似“託管局”之類的機構或國有資本運營公司來處置。其次,具備條件的特大型國企儘量通過法人整體上市和後續的國有股減持的方法來搞混合所有制,無法上市的業務應該徹底剝離並民營化,特別是一些邊緣業務企業可以直接民營化。業務多元化的特大型企業也可以整體上市。此外,特大型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須與産業政策改革相結合,在産業政策方面,應放寬進入,鼓勵競爭並幫助退出。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