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正義網授權發佈《2013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披露,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共蒐集到企業家犯罪案件463例,涉案企業家共計599位。其中國企涉案110例,涉案企業家128人。
涉案企業家人大代表9人
在媒體報道的463起案例中,共有599名企業家涉案,其中370件案件皆為真名報道,有93例案件在報道中使用了化名或未用全名。在這些案件中,國企110例,涉案企業家128人,分別佔總數的23.8%和21.4%。統計中涉案企業家在企業內任職務的592人中,總經理有224人,佔37.8%。可核實身份的涉案企業家中,有28人身份較高。其中,人大代表9人(全國人大代表5人,省人大代表1人,市人大代表3人);省政協委員和全國勞模各3人;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13人。
國企企業家最易涉三宗罪
在企業家涉案的罪名分佈方面,總共涉及77個具體罪名。主要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生産、銷售偽劣商品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詐騙罪”、“侵犯財産罪”、“貪污賄賂罪”等。其中,國企企業家犯罪頻率最高的三項罪名與前年一致,為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
在涉案企業的産業類型方面,金融投資61家;能源礦産開發和利用58家;製造與銷售54家;房産建築和銷售44家。
犯罪企業家88%被判刑罰
在271名已判決的企業家中,可以確定具體判決結果的共計250人。其中,220人被判處6個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佔到全部判決企業家的88%。135名企業家被判處5年以上至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佔全部判決有期徒刑企業家的61.4%。14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佔判決企業家總數5.6%;10位企業家被判處死刑,佔判決企業家總數4%。企業家腐敗犯罪案件中,81例為國企腐敗案件,佔國有企業家犯罪案件總數的73.6%;涉案企業家共96人,佔總人數的75%。 (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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