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昨日公佈《2013年第二批中央財政主要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項目建設方案》,明示2013年國控重點污染源四項主要污染物監督性監測運作經費總額為35439萬元。其中,中央財政需補助10406萬元,地方需配套經費25033萬元。
環保部要求,各級環境監測站應對國控重點污染源開展監督性監測。其中,對污水處理廠以及化學需氧量(COD)、氨氮重點總量減排環保工程及納入年度減排計劃的重點項目,同時監測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的去除效率。此外,重點監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總量減排重點環保工程設施。(王硯)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