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污染 提高品質
12月18日,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發佈了《車用汽油》強制性國家標準。與第四階段車用汽油國家標準相比較,該項標準最大的看點是三降低兩調整一增加,即降低了硫、錳和烯烴的含量,調整了蒸汽壓和牌號,增加了密度限值。標準自發佈之日起實施,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國範圍內供應第五階段車用汽油。
據介紹,這項標準是根據2013年2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油品品質升級工作的要求,為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組織制定,並經與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環保部、商務部、國資委、工商總局、能源局等部委協調,確定於2013年12月18日發佈實施。標準的發佈實施將有利於促進我國車用汽油品質的整體提升,有助於減少機動車排放污染物,新車氮氧化物和顆粒物的排放可分別減少25%和80%,在用車的排放整體上可減少10%~15%。這項標準對保護環境,改善空氣品質具有重要的意義。
標準規定了第五階段車用汽油的術語和定義、産品分類、要求和試驗方法、取樣、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及標準實施時間等內容,由全國石油産品和潤滑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專家經過試驗驗證,參考歐洲標準起草。其技術指標是在徵求環保、汽車和石化行業意見以及網上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最終確定的。
硫含量是車用汽油中最關鍵的環保指標,為進一步提高汽車尾氣凈化系統的能力,減少汽車污染物排放,標准將硫含量指標限值由第四階段的50ppm降為10ppm,降低了80%。
錳對人體健康具有潛在風險,對車輛排放控制系統也會産生不利影響,標準採取預防的原則,將錳含量指標限值由第四階段的8mg/L降低為2mg/L,並禁止人為加入含錳添加劑。
由於降硫、禁錳引起的辛烷值減少,以及我國高辛烷值資源不足,結合我國煉油工業的實際,將第五階段車用汽油牌號由90號、93號、97號分別調整為89號、92號、95號;同時考慮汽車工業發展的趨勢,在標準的附錄中增加了98號車用汽油的指標要求,如果企業生産和銷售98號車用汽油,則必須符合附錄中的指標要求。
為防止冬季因蒸氣壓過低而影響汽車發動機冷啟動性能,導致燃燒不充分、排放增加,冬季蒸氣壓下限由第四階段的42kpa提高到45kpa;為進一步降低汽油中揮發性有機物質(VOCs)的排放,減少大氣污染,夏季蒸氣壓上限由第四階段的68kpa降低為65kpa,並規定廣東、廣西和海南全年執行夏季蒸氣壓。
降低烯烴含量是為了進一步降低汽油蒸發排放造成的光化學污染,減少汽車發動機進氣系統沉積物,烯烴含量由第四階段的28%降低到24%。
標準首次規定的車用汽油的密度指標為20℃時720~775kg/m3,這是為了進一步保證車輛燃油經濟性相對穩定。
據了解,第五階段車用汽油國家標準的制定既考慮了我國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大氣污染防治和空氣品質改善的迫切要求,也考慮了我國車用汽油産品生産、儲運和使用的現狀,以及油品生産企業的技術改造和汽車排放控制技術的需求,主要指標與歐洲現行標準水準相當,滿足了我國第五階段汽油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據測算,標準實施後將大幅減少車輛污染物排放量,預計在用車每年可減排氮氧化物約30萬噸,新車5年累計可減排氮氧化物約9萬噸。(記者徐 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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