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海口4月13日訊(記者梁振君)經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廳、省國土資源廳、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今天聯合下發《關於限制購買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支援合理住房需求,遏制投機性購房,以促進我省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明確,從4月14日起,在全省範圍內暫停向在海南已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檔公寓、低層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下同)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居民家庭在三亞市購買第2套商品住宅,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居民家庭在其他市縣(包括海口市)購買第2套商品住宅,沒有購房貸款記錄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同時,在全省範圍內暫停向購買第3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居民家庭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通知》明確,禁止商品住宅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住宅再行轉讓。居民家庭新購買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通知》還對合理安排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商品住宅價格備案管理和加強交易資格審核進行了明確。
《通知》要求各市縣可結合當地實際,在本通知基礎上出臺更加嚴格的調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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