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論
李光金(媒體評論員)
最近,《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全國多個地方走訪發現,數萬億元的資金分散在全國幾百個住房公積金中心,從部委到省、市、縣多級公積金管理部門只是鬆散指導管理關係,監管看似完備,卻沒有一個機構能夠真正“管得著”。相對於盤活,保障公積金安全更顯緊迫。
公積金越來越像一塊“唐僧肉”。來自住建部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3月,全國實際繳存職工1.06億人,繳存總額6.47萬億元,繳存餘額3.27萬億元。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所管理的公積金餘額,從幾億到上千億元不等。因為監管形同虛設,誰都想分而食之,去年通報的吉林省通化市的公積金案,公積金中心原主任車世剛及部分下屬居然違法挪用住房公積金高達11億多元。從已經曝光的案例來看,“小官巨腐”現象,公積金管理系統尤甚。
具體到管理體系,則顯得雜亂無章:一者,公積金中心不以盈利為目的,卻掌管數以億計的資金,不斷虧蝕;二者,採用的是屬地監管模式,即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使用、賬戶餘額等由屬地政府負責監管,留下隱患;三者,中央有關部委、省裏對公積金也僅僅局限于政策方面的監督,缺乏效力。有利益時削尖了腦袋往裏鑽,擔責任時就作鳥獸散了,“空頭監管”最終讓規制損耗殆盡,貪污、挪用、“睡覺”等病勢漸沉。
有鋻於此,2012年2月,住建部曾提出力爭當年年末將該監管系統覆蓋到全國100個城市,主要是進行監控,以確保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由此打破住房公積金賬戶僅由屬地政府監管的傳統格局。但由於牽涉鉅額利益,各打各的算盤,整個公積金領域的改革推進不暢,難以取得實質性進展。今年,住建部再次將住房公積金全國聯網監控列入將要開展的重點工作,這至少已經是連續第三次擊鼓傳令,已至年中,“監管空殼化”現象仍未有效改觀。
從治理經驗看,建立一個超脫于利益鏈條之外的管理機構勢在必行。例如得到普遍讚許的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制度,實行的就是全國統一管理,具體由勞工部下屬的中央公積金局來負責。該局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依法獨立開展工作。董事會成員由勞工部部長提名、在得到總理的同意後任命,任期一般不超過3年。中央公積金局雖然隸屬於勞工部,但是,其性質是半官方的獨立機構,其他部門不能干預其日常運作。同時,還建立了專門的基金收繳、投資和發放系統,獨立於政府財政預算之外,以避免公積金被行政部門挪用或貪污。
當然,保障公積金安全,除了建立國家層面的獨立監管體系之外,還應有效吸納社會監督的陽光。尤其需要回歸的常識是,公眾不能只有繳存的義務,沒有監督的權力。按照物權法規定,公積金所有權屬於繳存人,增加他們的話語權理所應當。這需要在資訊公佈渠道、覆蓋面、發佈頻次等方面進行革新,杜絕“糊塗賬”。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