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行業是欠薪高發行業,廣州市人社局昨日發佈《廣州市建築施工企業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以防建築企業欠薪事件發生,並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建築施工企業應在項目施工前開立銀行專用存款賬戶,並按工程總造價的2%存入“建築施工企業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以下簡稱“工資保證金”)。值得關注的是,徵求意見稿中對於分包建設工程的承包企業(人)拖欠或者剋扣工人工資的情況,還明確須由工程中標單位或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工人工資,以先“子債父償”的方式確保各種情形下能及時向工人發放工資。辦法若順利通過,將從今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市民可在27日前向人社部門反饋意見。
徵求意見稿中明確,建築施工企業須在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前,按照合同總造價的2%(特級、一級施工企業不超過200萬元;二級施工企業不超過150萬元;三級施工企業不超過50萬元,不低於10萬元),一次性提取資金存入該企業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建設單位與多個建築施工企業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的,每一個建築施工企業都應按照前款規定開立工資保證金專戶並存儲工資保證金。
不過,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的實有存儲金額最高不超過以下限額:特級、一級施工企業不超過200萬元;二級施工企業不超過150萬元;三級施工企業不超過50萬元。如果建築施工企業連續2年以上沒有拖欠工人工資,且存儲工資保證金已達最高限額,可申請工資保證金最高限額減半。
此外,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按月將工人工作情況、工資發放情況記錄到建設工程平安卡上。
沒錢、停工都能預支保證金
徵求意見稿稱,工資保證金制度建立後,在建築施工企業出現因不可抗力造成資金週轉困難,一是無力支付工人工資的情況下,可提取工資保證金以支付工人工資。另外兩種可提取工資保證金的情形還有:工程項目承建過程中或全部停工、竣工,尚未足額支付工人工資。
分包企業欠薪“子債父還”
徵求意見稿還明確:若工資保證金專戶資金不足以發放全部欠薪工資的,提取專戶全部資金按比例發放:發放工資=應發工資×(工資保證金/欠薪總額)。未發部分,引導工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若遇到中標單位或總承包企業將工程分包,且分包的承包企業(人)拖欠或剋扣工人工資的情況,中標單位或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工人工資,若工程項目中標單位或總承包企業不墊付,將被提取自身工資保證金用於發工資。(記者 劉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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