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范輝)據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改委和住建部日前將房地産經紀收費管理權下放,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根據公告,各地可根據當地市場發育實際情況,決定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或市場調節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要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並明確收費所對應的服務內容等;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房地産經紀服務收費標準由委託和受託雙方,依據服務內容、服務成本、服務品質和市場供求狀況協商確定。“目前還沒有收到北京方面的新政策。另外,即便取消最高限制,也不會出現仲介費暴漲的情況,一旦市場化,各仲介公司為了爭奪客戶,都會提出符合自身特點的費率。”北京一家仲介公司研究總監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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