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國土部獲悉,2014年報國務院批准用地城市中心城區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審批工作日前完成。
截至5月15日,共批准了69個城市申請的2944公頃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設用地,其餘37個城市主要使用存量建設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需求得到及時充分保障。
國土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報國務院批准用地的106個城市中,只有69個提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設用地申請,較去年減少了11個,使用存量建設用地的城市由去年的26個增加到37個,依靠節約集約、內涵挖潛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需求的力度加大。
根據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批准後,各城市政府應抓緊向省級政府申報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實施方案;國土部將通過綜合資訊監管平臺等,加強對各地用地實施情況的監管,督促指導各地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實施工作。 (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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