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土部公佈消息稱,2014年報國務院批准用地城市中心城區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審批工作已于日前完成。截至5月15日,國土部共批准了69個城市申請的2944公頃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設用地,其餘37個城市主要使用存量建設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需求得到及時充分保障。
據介紹,今年報國務院批准用地的106個城市中,只有69個提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設用地申請,較去年減少了11個,使用存量建設用地的城市由去年的26個增加到37個,依靠節約集約、內涵挖潛,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需求的力度加大。
據了解,在此次報批中,國土資源部對呈報國務院批准的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佈局、規模以及徵地補償安置和佔補平衡等進行了嚴格審查,要求佈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用地規模綜合考慮建設任務、城市用地現狀以及節約集約用地等。審查結果顯示,各地嚴格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合理確定申報用地規模,嚴格落實徵地補償安置和耕地佔補平衡。(記者 蔣夢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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