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與小區物管簽訂整改責任書。
深圳特區報訊 (見習記者 卞德龍 通訊員 吳晨 文/圖)一輛私家轎車不顧“消防通道,嚴禁停放”的提示,右前方緊頂著標識牌公然違停。昨日,在羅湖區都市名園小區,消防部門對小區管理處及涉事車主進行了查處教育。
據悉,為配合“法治通城”行動,市公安局消防監督管理局將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對佔堵消防通道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昨日下午3點,10余名民警來到羅湖書城,對周邊的都市名園、深業大廈、金豐城等重點商業和住宅區進行集中檢查。在都市名園入口處,記者看到,儘管已有黃線標識出消防通道,仍有一輛跑車、一輛銀色家用轎車分別停放在通道兩側。執法民警將一封普法提示貼在車上,警告車主,如拒不改正將依法處罰。
隨後,執法隊伍進入小區內,現場一幕更令人吃驚,一輛保時捷越野車罔顧“小區消防通道,嚴禁佔用停放”的標識牌,車輛右前側緊頂標牌停放。民警立即上前貼上相關提示,並與小區管理處簽訂了《責令立即整改通知書》。經物管人員聯繫,幾分鐘後車主來到現場,辯稱“上樓取東西,只是臨時停車”,執法人員隨後對其進行了普法教育。
“本次整治以‘法治通城’為契機,對全市重點區域依次進行集中檢查,現階段以違停提示和警告教育為主,如拒不整改,將聯合交警部門依法處罰,”市消防監督管理局消防執法機動大隊副大隊長陳鵬介紹,根據消防法規定,佔堵消防通道拒不整改者,對單位可處5000元以下罰款,個人可處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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