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 4日,東莞市首批公租房申請家庭進行公示,但只有來自莞城北隅社區的2戶家庭進入公示。同批公示的還有143戶其他保障房申請家庭,其中7戶為經適房申請家庭,136戶為廉租住房申請家庭。
記者發現,進入公示的公租房家庭均來自莞城北隅社區,家庭人數均為1人、租住、無自有房屋、主要收入來源都為工資。其月每人平均收入分別為1080元、1095元。
據《東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要申請的,申請當月及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都在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線4倍以下(含4倍)。按照2013年東莞51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公租房申請人的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要不高於2040元。對此,一位莞城戶籍的莫女士認為:“無論是到哪工作,現在含五保一金的月收入很難低於這個標準,否則就不會有人做。”
5日,東莞市住建局住保科工作人員表示,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的條件是一個標準,而且已經成文,申請保障住房只能按照標準申請。(羊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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