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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超標辦公樓 靠“勸”有何用?

2014-02-10 08:32 來源:廣州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深論

  近日,江蘇鹽城市亭湖區鹽東鎮居民反映,因違規超標建設辦公大樓一事,該鎮黨委書記和鎮長被紀委調查。據該鎮熟知政府事務的人士介紹,新政府大樓是2014年元旦正式啟用的,可在1月20日前後,鎮政府部門又連夜匆忙地從新大樓搬出。

  報道中稱,鎮政府搬進新大樓後又閃電搬出,個中原因可能是新大樓每人平均面積嚴重超標而遭到了群眾舉報。在當前從中央到地方都大力推行“節儉風”、嚴禁新建樓堂館所的背景下,這一幕“閃躲騰挪”著實引人注目。對於政府機關、領導幹部的辦公室配置標準,中央早有明確規定,而江蘇省也曾出臺政策嚴禁以各種名義建設樓堂館所,嚴禁借企業名義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設、集資建設或專項建設。若舉報屬實,新大樓可能已違反了這些規定。

  然而,對這一黑色幽默不能僅僅當做笑話一笑了之,事件當中透露出的一些問題仍需進一步調查。其一,新大樓的建設並非是明目張膽地以政府大樓立項,而是“借船出海”,另打旗號由一家投資公司出面建設的。那麼,新大樓到底是誰來埋單?這家投資公司若是國企,則顯然是一招偷天換日,用以繞過禁令,最終花的還是公款;若是私企,則要嚴查是否存在利益交換的可能性。實際上,近年來上演的豪華辦公樓事件早已升級得更具隱蔽性,利益糾葛也更加複雜。比如此前某地一縣政府修建豪華辦公樓,就獲得企業5000萬元“贊助”。可見,哪怕已經搬出了,但對辦公樓建設資金來源的追問,不能就此打住。

  第二個問題則更讓人哭笑不得。新聞中説,新政府大樓啟用時舉行了熱鬧的升旗儀式,而該鎮所在的亭湖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我們也勸過,讓他們不要搬,可他們聽不進去。”偌大一棟辦公樓,啟用時也相當高調,上級部門和監管部門沒有理由不知情。而亭湖區負責人的“勸不聽”一説,更帶來了一連串的問號——面對涉嫌違紀違法的超標辦公問題,僅僅是靠“勸”而不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來彙報、處理,這符合程式嗎?勸了不聽,難道就聽之任之嗎?

  從這一起事件中,我們應當為群眾的主動舉報而叫好,但這也暴露了不少問題,一棟身份可疑的辦公大樓從立項到建設再到啟用,期間竟沒有受到明顯的阻力與質疑,實在讓人驚訝。這啟發我們,在各種禁令起到威懾之後,監督也應當跟上,才能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情況再次出現。

  “在群眾舉報之後,有關部門介入了調查”,希望下次再有類似事件發生時,故事的發展能換個思路:在問題發生前,在市民舉報前,有關部門已經及時介入,這才是監督體系該起到的作用。

  張漲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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