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單”是房屋仲介業內的行話,意思是客戶在一家仲介公司看好了房子,不久卻和另一家仲介公司簽約或直接和房東簽約。昨天記者獲悉,仲介工作人員秦某以客戶跳單為由進行暴力勒索,被海淀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批准逮捕。
2013年4月下旬,客戶劉某跟隨仲介公司員工秦某在海澱區一小區看房。看中一套房屋後,劉某覺得租金太高,並未與秦某所在的仲介公司簽約。此後劉某又通過另一家仲介公司得知該房屋能夠以較低的價格承租,於是便簽訂了三方合同。
4月29日19時許,秦某得知劉某通過其他仲介公司與房東簽約後,便夥同駱某等人來到劉某承租房屋內,對劉某進行毆打。秦某以劉某跳單為由,要求劉某向其支付一個月房租作為仲介費。劉某稱手頭沒有錢,秦某又通過言語威脅的方式要求劉某寫下欠條,內容大概是“因劉某跳單,願意支付秦某所在公司仲介費4000元,一個月內還清”。
此後,因擔心秦某等人再找麻煩,劉某並未入住承租房屋,秦某則多次打電話催要仲介費用。最終,劉某因害怕再次挨打被迫同意支付4000元仲介費,雙方約好于5月12日上午見面。5月12日上午,劉某報警。當秦某拿著4000元錢準備離開時被民警抓獲。
據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李爽介紹,目前秦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批准逮捕,其同夥駱某因敲詐勒索罪被拘留。檢察官提醒市民,求租房屋時儘量選擇正規的大型仲介公司,如果雙方發生糾紛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當遭受不法侵害時要及時報警。(記者 孫思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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