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濟南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濟南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為我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行為劃“紅線”。根據《辦法》,我市禁止異地部門間沒有特別需要的一般性學習交流、考察調研;接待對象如在10人以內,陪吃工作餐的人數不得超過3人。
國內公務《辦法》中所説的國內公務,是指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彙報工作等公務活動。
嚴禁向市領導送請柬
各縣(市)區、市直部門單位邀請市領導參加公務活動,必須按程式報批,嚴禁承辦單位直接向領導個人報送參加活動的請示件、請柬。另據了解,市領導參加各類公務活動,由市委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統籌協調,對口負責。
公務外出“五個禁止”
國家工作人員公務外出,得按程式履行報批手續,各級黨政機關得科學安排和嚴格控制外出的時間、內容、路線、頻率、人員數量,禁止異地部門間沒有特別需要的一般性學習交流、考察調研,禁止無實質性內容、無明確目的的學習考察,禁止重復性考察,禁止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禁止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和活動。另外,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要實行公函制度,對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接待單位一律不予接待。原則
國內公務接待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簡化禮儀、高效透明等原則。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