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政府法制辦日前發佈公告,公佈該省省直機關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權力清單”共計344項,其中行政許可314項、非行政許可30項。公告明確,凡是未納入本清單的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省直機關一律不得實施。因法律法規變動,必須調整或新增的,由主管部門提出,報省人民政府確認後向社會公告。
據悉,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當前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的要求,結合權力清單清理的情況,省政府法制辦已著手開展“制定業務流程”工作,印發了《關於開展編制行政審批事項運作流程圖和行政服務事項服務規範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各有關部門根據現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決定,編制本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運作流程,做到審批內容、申報材料、審批條件、審批流程、審批時間、審批收費標準化,行政服務事項也要制定明確的服務規範,最大限度減少自由裁量權。編制工作完成,各單位將編制結果報省政府法制辦審核彙編報省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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